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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服饰搭配裙子(京族服饰图案)

1. 京族服饰图案

明制汉服专指明朝时期的汉服。明太祖朱元璋根据汉族的传统,“上承周汉,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而这个服饰制服就是明制汉服,明制汉服发展至中后期更出现了前代未见的形制款式如立领,以及于一件衣服的显眼处大量使用钮扣。至清朝期间逐渐被禁止,但仍有少数款式和特征流传至今。

近代至现代朝鲜族、琉球族、京族的民族服饰(韩服、琉装、越服)亦深受明朝服饰影响。

2. 京族服饰图案特点

苗族

苗族分布较广,支系众多,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妇女较典型的装束是短上衣,百褶裙。苗族衣料过去以麻织土布为主,普遍使用独具特色的蜡染、刺绣工艺。裙子则以白色、青色居多,服饰的用料、颜色、款式、刺绣等方面,都极具民族风格。配饰以头、颈、胸及手等部位的银饰为多见,苗族的银饰在各民族首饰中首屈一指。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充分显示了苗族的聪明才智,至今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

布衣族

布依族男子上穿对襟或大襟的短衣,下着长裤,也有穿长衫长裤,缠青色或花格头巾。色调以青蓝色或白色为主。妇女一般穿大襟短衣,下着长裤。衣襟、袖口等处镶彩色花边,裤脚处也镶着花边,头缠青色或花格头巾,或将白色印花头帕搭在头上,青年女子的胸前还挂着绣有漂亮花纹图案的围腰。布依族妇女喜欢佩戴银质手镯、耳环、项圈、足蹬尖鼻绣花鞋,布依族服饰整体色调淡雅朴素,与自然界保持着天然的和谐。

侗族

侗族男子的上衣有对襟、左衽和右衽三种,下着长裤,裹绑腿。缠头布为三米长的亮布,两断用红绿丝线绣着一排锯齿形的图案。盛装时戴“银帽”,并佩戴其它银质饰物。女子穿裙时,上身以开襟紧身衣相配,胸部围青色刺绣的剪刀口状的“兜领”,裹绑腿;穿裤时,以右衽短衣相配。盛装时,妇女多穿鸡毛裙。也有穿右衽无领上衣,以银珠为扣,环肩镶边,足蹬翘尖绣花鞋。侗族妇女喜欢佩带银花、银帽、项圈、手镯等银质饰物。侗族的衣料多为自织自染的“侗布”,有粗纱、细纱之分。侗族妇女擅长刺绣,手工技艺精湛。

瑶族

瑶族各支系服饰存在较大差异,男子服装以青蓝色为基本色调,以对襟、斜襟、琵琶襟短衣为主,也有的穿交领长衫,配长短不一的裤子,扎头巾、打绑腿,朴实无华。妇女服饰有穿大襟上衣,束腰着裤的;有穿圆领短衣,下着百褶裙的;还有穿长衫配裤的。瑶族服饰的挑花构图风格独特,整幅图案均为几何纹。瑶族头饰特点更为突出,有“龙盘”形、“A”字形、“飞燕”形等。瑶族染织业发达,服装均用自染土布制作,有一套完整的蓝靛印染技术。色彩常用红、绿、黄、白黑五种,服饰制作采用挑花、刺绣、织锦、蜡染等工艺。

白族

白族崇尚白色,男子的包头,女子的帽箍,男女上衣、裤子都喜欢用白色和接近白色的浅绿、浅蓝等色。白族妇女常将色彩艳丽的图案绣在挂包、裹背、腰带、包头布、鞋等饰物上。淡雅朴实,色调和谐,审美境界高雅。大理的白族男子身着白色对襟上衣和黑领褂,下穿白色长裤,头缠白色或蓝色头帕,肩挂手绣挂包。妇女多穿白色或穿浅蓝色右衽上衣,下着白色或浅蓝色宽裤,腰系绣花或缀有绣花飘带的短围裙,足蹬绣花鞋。

京族

京族服装服饰特点鲜明,简便飘逸。男子一般都穿及膝长衣,坦胸束腰,衣袖较窄。妇女则内挂菱形遮胸布,外穿无领、对襟短上衣,衣身较紧,衣袖很窄,下着宽腿长裤,多为黑色或褐色。外出时,外套淡色旗袍式长外衣,衣袖仍然很窄。妇女染黑齿、结"砧板髻"的习俗依然存在于少数妇女当中。京族最有特色的装饰是他们的斗笠。

壮族

壮族男子多穿对襟的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个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有花纹的头巾。妇女穿藏青色或深蓝色矮领、右衽上衣,衣领、袖口、襟边都绣有彩色的花边;下着黑色宽肥的裤子。也有穿黑色百褶裙,上有彩色刺绣,下有彩色布贴,色彩绚烂耀眼。扎布贴、刺绣的围腰,戴绣有花纹图案的黑色头巾。节日或赶墟歌场穿绣花鞋。披戴绣花垫肩。妇女的发式各地有所不同。壮族服饰一般都用自织的土布制成。

黎族

黎族男子一般穿对襟无领上衣和长裤,缠头巾插雉翎。妇女服饰有地区差异,有些穿黑色圆领贯头衣,衣服的饰物很多,领口用白绿两色珠串连成三条套边,袖口和下摆以贝纹、人纹、动植物纹等装饰,前后身用小珠串成彩色图案。下穿紧身超短筒裙,花色艳丽。有些身着黑、兰色平领上衣,袖口上绣白色花纹,后背有一道横条花纹,下着色彩艳丽的花筒裙,裙的合口褶设在前面,盛装时头插银钗,颈戴银链、银项圈,胸挂珠铃,手戴银圈。头系黑布头巾。黎族妇女擅长纺织。黎锦、筒裙等衣物,色彩斑斓,图案新颖,质地细腻,经磨耐用。

傈僳族

傈僳族男子一般上穿或长或短的麻布衫,下着及膝黑裤,头戴黑色包头,身背革制箭包和砍刀,左耳戴珊瑚耳坠。德宏傈僳族男子佩戴长刀,颈戴贝壳颈圈,身背手工缝制缀有红绿色小绒球的花包,穿白色护腿。女子多穿长百褶裙,也有穿黑色长裤,系围裙,用青布包头,身背手工缝制的挂包,头戴白色砗磲片和红白珊瑚珠子串成的“噢乐”,有的绚丽多彩,有的典雅大方,极有特色.

3. 京族的服装是什么样的

、京字偏旁的字有:惊、谅、凉

2、京拼音: jīng

释义:1.国家的首都:京城。京都。2.北京的简称:京广线。3.京族。4.古代数目。指一千万。

3、惊拼音: jīng

释义:1.害怕;精神受到刺激,感到不安:惊慌。吃惊。2.惊动:打草惊蛇。

4. 京族民族服饰

中国少数民族服装中国少数民族服装是中国各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以及节庆礼仪场合穿用的民族服装。中国55个少数民族的着装,由于地理环境、气候、风俗习惯、经济、文化等原因,经过长期的发展,从而形成不同风格,五彩缤纷,绚丽多姿,并具有鲜明的特征

阿昌族男子多穿蓝色、白色或黑色的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裤脚 短而宽。小伙子喜缠白色包头,婚后则改换黑色包头。有些中老年人还喜欢戴毡帽,青壮年打包头时总要留出约40厘米长的穗头垂于脑后。男子外出赶集或参加节日聚会时,喜欢斜背一个“筒帕”(挎包)和一把阿昌刀,更显得英俊而潇洒。 妇女的服饰有年龄和婚否之别。未婚少女平时多着各色大包或对襟上衣、黑色长裤,外系围腰,头戴黑色包头。梁河地区的少女也喜欢穿筒裙。已婚妇女一般穿蓝黑色对襟上衣和筒裙,小腿裹绑腿,喜用黑布缠出类似尖顶帽状的高包头,包头顶端还垂挂四五个五彩小绣球,颇具特色。

每逢外出赶集、做客或喜庆节日,妇女们都要精心打扮一番。她们取出珍藏的各种首饰,戴上大耳环、花手镯,挂上银项圈,在胸前的纽扣上和腰间系挂上一条条长长的银链,此时的阿昌族妇女,全身银光闪闪,风采万千。当你走进阿昌族山寨,你还会发现阿昌族青年男女都喜欢在包头上插饰一朵朵鲜花。这朵朵鲜花,不仅美观,而且他们还视之为品性正直、心灵纯洁的标志。白族女子穿白上衣、蓝裤、黑紫丝绒背心,扎绣花围腰,用花包头、银首饰,着百节鞋(翘头绣花鞋)。男子为白衣裤、黑背心、白或蓝布包头,绣花挂包;高寒地区常穿羊皮披肩。

保安族女穿高领大襟花短衣、镶花边长背心,罩盖头,穿双梁鞋。盖头还是回、东乡、撒拉等族的女子头饰,通常披垂及腰,婚前用绿色、婚后黑色、老年白色。男子冬季穿斜襟皮袄、春夏为白衬衫,黑背心,白布便帽,挂保安刀。保安刀挂于腰左边,刀把叠嵌“十样景”图案。十分惹人喜爱!

布朗族女穿黑色或红绿纹相间的统裙,扎大包头。男穿无领上衣、黑色宽大长裤,黑或白布包头。

布依族女穿大襟上衣、长裤、绣花围腰,或蜡染百褶长裙;黔南地区穿传统栏干服。栏干服是衣裤套装,衣襟、领口、衣袖、裤脚均镶花边。男子为对襟衣或大襟长衫,蓝或白地蓝方格头巾。

朝鲜族尚素白,有“白衣民族”之称。女子穿传统的襦裙套装,上襦称则高利,为小灯笼袖斜襟短衣,以花结襻带系合;下裙称契玛,是高腰长裙,少女为统裙式,婚后缠裙式;配穿鞋头尖翘的船形鞋。男子穿无纽扣上衣、深色背心、灯笼裤(称佩吉),戴漆纱围檐圆顶高帽。

达斡尔族女穿蓝袍、绣花鞋、白布袜,胸佩银饰。男子穿高领袍、皮靴(称奇卡米)、白布包头。节日多穿各色绸袍。

傣族西双版纳地区女子为窄袖对襟短衣、统裙、银腰带;德宏地区女子婚前穿大襟短衫、长裤、小围腰,婚后是对襟短衫,黑统裙;新平、元江一带,女上衣的腰际处和裙腰处常绣花、饰银泡银穗,故有“花腰傣”之称。男子一般为小袖短衫、长裤,白或青布包头,冷天习惯披毛毯。

德昂族女子上为对襟短衣,下着饰横条图案的长统裙,并装饰藤腰箍。男子穿圆领大襟衣和肥短裤,打裹腿,男女均用白或黑布包头、男子还饰绒球。

东乡族女子穿大襟衣、绣花背心、长裤,罩盖头。男子穿长袍,束带,佩小刀等;或穿对襟衣、黑背心;戴黑或白色平顶软帽。

侗族女子为无袖上衣、宽脚裤或百褶统裙,佩带银饰。男子为无领短衣、统裤、侗帕(大头帕)。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

独龙族穿用披毯:将麻布毯披于衣外,由腋下抄向胸前结角(男左结、女右结)。此外,女子用头巾,男子佩砍刀和箭包。

俄罗斯族女子穿布拉吉(连衣裙)或褶裙,戴艳丽的头巾。男子穿西装和白色绣花边的套头衫。

鄂伦春族穿皮袍:大襟,开二衩或四衩,领、袖、襟处镶异色皮边,衩处补绣团花图案。此外,女子戴毡顶皮帽;男子为狍头皮帽、皮裤、皮靴。

鄂温克族女穿大翻领连衣裙,或大襟连衣裙式长袍。男为深蓝长袍、圆锥形帽、皮靴。冬季习惯穿兽皮衣。

高山族女子一般为对襟长袖上衣或大襟窄袖上衣,各式裙,黑或红布包头。男子通常上穿对襟长袖衫和长短不一的背心,下着缠腰裙或前裙。高山族在节日里注重装饰,并穿贝珠衣(以贝壳、珍珠编织的贝衣、珠裙)。

仡佬族女子穿套头式无袖袍,前短后长并绣花;穿三段式统裙,中段为红色羊毛织物,上下段为青白相间条纹图案的麻织物;缠包头,同时缠3条长帕,后垂6穗,饰海贝;穿勾尖鞋。男子为无领琵琶襟衣、长裤,青布包头。

哈尼族女子穿无领上衣、银胸饰,着长裤或裙,系围腰(以不同颜色标识未婚已婚),戴小帽,饰银泡;节日穿绣花尖鞋。男子用黑或白布缠头(节日插羽毛),系绣花腰带。尚黑色,多用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哈萨克族女子穿连衣裙、绣花背心、绣花套裤,戴吐麻克或白布盖头,大披巾,喜欢在绣花帽上插羽毛等。吐麻克是一种小圆帽,饰有猫头鹰毛。男子穿不挂布面的翻领皮大衣,扎镶花皮腰带,佩小刀,戴三叶帽(夏天为三角布头巾);春夏穿袷袢。袷袢是无领对襟袍,无纽扣而系腰缠(腰带),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也穿用。

赫哲族习惯以鱼、兽皮制衣,冬季穿套裤,传统穿袍。女袍类似旗袍,采用镶绲工艺,并缀贝、币或铜铃;男袍为右大襟、前开衩。此外,女子穿绣花鞋或皮靴,男子穿靰鞡。靰鞡为布靿、皮帮底的纳褶防寒靴,内絮乌拉草。回族女子穿大襟短衣,戴盖头。男子穿白色对襟衫、黑背心,戴白或黑小圆帽。散居各地的回族穿汉族服装。

基诺族女子穿无领无扣短褂、镶七色纹饰,佩绣花兜胸,着黑白相间的短裙,戴白底彩条尖顶风兜帽。男子为棉布上衣(无领、对襟、无扣、背后绣太阳花)、白棉布大裤,裹腿,蓝布包头。男女均戴耳环。

京族女子为无领对襟短上衣、菱形遮胸布、黑色大裤、旗袍式白色长外衣,戴斗笠。男子为及膝窄袖袒胸衣、大裤,束带。

景颇族女子穿黑色短上衣、枣红色自织羊毛花围裙,使用腰箍、护腿及各种银饰物。男子为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白布包头上绣花并缀绒球,佩长腰刀,背挂包。

柯尔克孜族女子穿连衣裙、黑背心,戴头巾;青年戴红丝绒圆顶小帽或大红色水獭皮帽,缀羽毛或缨穗。男子穿袷袢、绣花圆领衬衫、灯芯绒大裤,束皮带、左佩小刀,戴高顶卷檐毡帽或护耳式帽。

拉祜族女子为高开衩长衣(镶嵌彩色几何纹布块),黑布头巾(长3m以上,中端垂及腰际)。男子为无领大襟衫、宽脚长裤、黑头巾或分瓣小帽(缀彩布条)。

黎族女子穿青色开襟上衣、及膝织绣花统裙,盛装时佩带大耳环等首饰。男子穿无领对襟衣,缠包头、插雉尾,有的戴耳环。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傈僳族女子穿短衫、黑背心、多褶长裙,戴花包头或欧勒(珠珠帽,以红、白色珠或贝壳串成);青年女子佩拉白里底(佩带于胸前的玛瑙、海贝或银币串)。男子为长衫、及膝裤、黑包头,佩砍刀、弓弩。

珞巴族女子穿短上衣、毛呢及膝统裙,腰悬缀成球状的白色贝壳(以数量标识财富);盛装时披红披肩,佩多串项珠。男子穿氆氇长袍、羊毛毡套头背心,披野牛皮,戴藤条圆盔,套熊皮圈。

满族女子穿旗袍、高底花鞋(称花盆底)。男子穿箭袖开衩袍褂,束腰带。

毛南族女子穿大襟上衣、绲边裤,戴顶卡花。顶卡花是一种斗笠,以竹篾编织精致图案。男子穿蓝、青色对襟衣、衣裤。

门巴族传统穿红氆氇袍,佩砍刀。此外,女子穿白氆氇统裙,披犊皮,颈饰彩色串珠。男子扎赭色腰带,戴拔耳甲。拔耳甲为山字形小帽,褐顶、橘黄边,前檐留缺口。

纳西族女子穿黑、蓝、白色大褂,背心,长裤,多褶围裙,披七星羊皮披肩(上绣日月、下缀七星图案,俗称“披星戴月”,象征勤劳),戴圆的纱头帕或蓝头巾;宁蒗等地为短衫、百褶长裙,束腰带,蓝、黑布包头。男子穿大襟长衫,围羊皮兜腰,披羊皮披肩,打裹腿。

怒族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1]。

怒族服饰普米族女子穿大襟衣、百褶长裙,束宽大的彩腰带,披羊皮,缠大包头,饰银环耳坠。男子穿麻布短衣、大裤、白羊皮背心,打裹腿,佩腰刀。

羌族传统穿用皮褂褂,即罩于麻布长衫外的羊皮背心。此外,女子用绣花围腰、头帕及耳环、手镯、银牌等饰物,穿勾尖绣花鞋。男子缠包头,束腰带,裹腿。

撒拉族女子穿对襟衣或大襟袍、花背心、绣花布鞋、布袜,罩盖头,饰长耳坠。男子为白色对襟衣、黑背心、白或黑色平顶圆帽;冬季穿皮袄或褐子(羊毛织成的衣服)。

畲族女子穿大襟绲边上衣、短裤,打裹腿,以红绒线束顶髻,戴细篾斗笠;结婚时戴凤冠银簪。男子为对襟上衣(老年大襟)、长裤。习惯用青、蓝色自织麻布。

水族女子穿无领大襟半长衫、绣花围兜,缠包头(少女戴缠绕红线的头圈),佩银首饰。男子为无领大襟宽袖长衫(青年对襟长衫)、青布包头。尚青蓝两色。

塔吉克族女子穿无领长袖衣和曳地长裙,或穿连衣裙,戴圆顶绣花帽(缀后帘)、加白黄红色头巾。男子穿袷袢,戴黑绒圆高帽。男女皆习惯穿野羊皮高靿靴和毡袜。

塔塔尔族女子穿连衣裙、深色背心,戴镶珠小花帽,披纱巾,着花靴(上绣动物图案)。男子为绣花白衬衫、黑色背心或对襟长衫、黑裤,戴绣花或黑色小帽,着长靴。

土族女子穿镶花边的大襟袍(配五色布拼成的袖套),镶花边的背心,束绣花宽腰带,佩挂手帕、钱袋、荷包、小铃。男子为小领大襟长袍、大裆裤、黑或红色背心,上黑下白的裹腿,云纹布鞋;冬季穿大领白板皮袄。男女都戴翻檐毡帽或礼帽。

土家族女子传统的服装为左开襟大袖绲边短衣、八幅罗裙,现一般为右开襟上衣、镶边统裤,青布包头,绣花鞋,银饰品。男子为对襟或琵琶襟短衫、长裤,青布包头。多用溪布、峒布,即自织自纺青、蓝色土布或麻布。

佤族女子穿黑色无领短衣、黑红条纹相间的统裙,头、颈、腰、臂、胫用箍饰物。男子为无领对襟短衣,红、黑、白布包头,以黑、红线穗作耳饰。

维吾尔族女子穿艾得丽斯绸连衣裙、衬裙,深色绣花背心,系鲜艳的头巾(老年白纱巾或大幅白盖头)。男子穿袷袢(以方巾束腰),套头大衬衫。男女老少喜戴尕巴(四棱绣花小帽),着高靿靴(女子内着长统袜)、加套鞋。

乌孜别克族女子穿魁纳克(宽大多褶的连衣裙),戴各式小花帽,着绣花靴。男子穿托恩(对襟袍,类似袷袢,以方巾束腰),绣图案的衬衫,戴小花帽,着皮靴、浅帮套鞋。

锡伯族女子穿袍(青年的袍腰部打褶象连衣裙)、背心、肥裤(扎裤脚)。男子穿箭袖前开衩长袍,或短袄、长裤。东北地区锡伯族着当地汉族服装。

瑶族女子服装注重绣花、蜡染,通常穿琵琶襟或大襟上衣、长裤、短百褶裙,打裹腿,采用多种样式的头巾、帽及银饰。男子穿对襟无领短衫、长裤或过膝短裤;广西南丹一带沿用白色裤,裤脚绣花;广东连南一带缠红布包头,插雉尾。多用青、蓝土布。

彝族大小凉山男女老幼四季披用白、灰、青三色羊毛线织成的擦尔瓦(即披风),上织有花纹,有的下端密集长流苏。擦尔瓦始用于汉、晋;白天御风雪,夜可作被。此外,女子穿大襟上衣(绣花或绲边)、多节多色的曳地百褶裙或长裤、围腰,着瓦式方头帕或青布包头;云南少女戴鸡冠帽、缀银泡,在赛装会、插花节上穿刺绣服装。男子为大襟或对襟衣、多褶裤(裤脚宽窄不一,宽者1m),青或蓝布帕包头(右前方突出细长锥形“英雄结”),左耳戴大耳珠、缀丝穗;老年穿长袍,戴瓜皮帽。

裕固族女子穿高领长袍,束红、紫、绿色腰带,戴喇叭形红缨帽(未婚加一圈绿珠穗),挂头面,戴胸饰“寄命锁”,穿长靴。头面是标识妇女已婚的带形饰物,佩在发辫上,共3条,一条垂胸前、两条垂背后,上镶银牌、珊瑚、玛瑙、珠贝等。男子为高领左大襟箭袖袍,束红、蓝色腰带,挂腰刀和烟袋,圆平顶翻檐白毡帽或礼帽,左耳饰大耳环,穿皮靴。

藏族传统穿用藏袍,是敞领口、右大襟、系腰带的大袍,用氆氇、毛皮及其他面料制作;牧区羊皮袍不挂袍面,以腰带系结底襟可作被袋用;农区妇女夏秋为无袖袍;

5. 京族服饰图片

京族哈节,京族拉大网,京族独弦琴艺术,京族服饰,金花茶节,大板瑶阿波节,东兴京族哈节,簕山古渔村观潮节,京族竹扛舞,国际海上龙舟节。

6. 京族服饰图案纹样

京族服装服饰特点鲜明,简便飘逸。男子一般都穿及膝长衣,坦胸束腰,衣袖较窄。妇女则内挂菱形遮胸布,外穿无领、对襟短上衣,衣身较紧,衣袖很窄,下着宽腿长裤,多为黑色或褐色。外出时,外套淡色旗袍式长外衣,衣袖仍然很窄。

妇女染黑齿、结"砧板髻"的习俗依然存在于少数妇女当中。京族最有特色的装饰是他们的斗笠。

7. 京族民族服装图片

原标题:56个民族传统服饰,哪个最让你惊艳?

56个民族就像56朵鲜艳的花,盛开在祖国大江南北。

而中国56个民族服饰却各有其别样的风情,在中华大地的历史沉淀下,默默绽放着独特的魅力:

京族

京族大多是中国南部的渔业民族,

因此服饰充满了渔家气息。

以丝绸为料,质地柔软舒适,

贴身的剪裁衬托出女性的婀娜身姿。

简便飘逸,最不可或缺的是头上的斗笠。

用越南盛产的葵树叶制成的斗笠,

质地轻盈,内斗很深,

几乎能遮盖住整个脸部,

在海边烈阳下,极为实用。

锡伯族

锡伯族是鲜卑族的后裔,

如今主要分布在辽宁、吉林等省。

锡伯族最早以鹿、猪犴等兽皮做衣料,

十分防寒保暖。

如今她们喜穿长及脚面的旗袍,

要粘花边或绣花宽边,

外罩坎肩,或是对襟,或是大襟,

也贴花边。

衣襟、袖口、领口、下摆多镶滚边。

长裤扎黑色腿带,脚穿绣花鞋

很是秀丽。

壮族

《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

“壮人花衣短裙,男子着短衫,名曰黎桶,

腰前后两幅掩不及膝,

妇女也着黎桶,下围花幔。”

壮族姑娘们着一身蓝黑,裤脚稍宽,

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

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

她们擅长纺织和刺绣,

常在鞋、帽、胸兜上用五色丝线

绣上花纹,人物、鸟兽、花卉,

五花八门,色彩斑斓。

与图案精美、色彩艳丽的

壮布和壮锦同样为人称道的,

还有其风格别致的“蜡染”工艺

普米族

i普米族原是西北青藏高原的

游牧部落氐羌人的支系,

他们大多居住在云南省。

她们穿开襟上衣,百褶长裙

下襟较短,窄袖高领

端庄优雅

也穿用条绒缝制的、

领和衣边镶嵌金银边的夹衣,

称金边衣服。

纳西族

古雅纯朴的纳西族服饰明快、艳丽,

羊皮披肩是丽江纳西姑娘服饰的重要标志。

她们上打百褶,下镶天蓝色宽边

背披“七星羊皮”,

羊皮披肩典雅大方,

既美丽,又可暖身护体。

羊皮上端缝有两根白色长带,

下面再钉上一字横排的七个彩绣的圆形布盘,

圆心各垂两根白色的羊皮飘带,

代表北斗七星,俗称“披星戴月”,

象征纳西族女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

寓意族人的勤劳辛苦。

蒙古族

蒙古族服饰也称为蒙古袍,

主要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

蒙古族服饰具有浓郁的草原风格特色,

以袍服为主,便于鞍马骑乘。

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

蒙古族人民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

长袍身端肥大,袖长,多红、黄、深蓝色。

男女长袍下摆均不开衩。

红、绿绸缎做腰带。

头戴翻檐尖顶帽,

华丽的挂饰多是用玛瑙、珍珠、金银制成的。

傈傈族

居住在大理地区的傈僳族,

很长时间都是居住在高寒山区,

穿着都用自己栽种的大麻籽

剥下的丝皮加工制作的衣服,

傈僳族群众叫它“麻布衣”。

傈僳族服饰典雅、美观、大方。

不同地区的傈僳族

因服饰颜色的差异

而被称为白傈僳、黑傈僳、花傈僳。

白傈僳姑娘大多穿右衽上衣、

素白麻布长裙,戴白色料珠;

黑僳僳姑娘则多是右衽上衣配长裤,

腰系小围腰,缠黑布包头,

戴小珊瑚之类的耳饰;

花傈僳姑娘喜穿镶彩边的对襟坎肩,

搭配缀有彩色贝壳的及地长裙,

缠花布头巾,

耳坠大铜环或银环,

摇曳多姿,风情万种。

景颇族

景颇族姑娘穿黑色对襟,

下着黑、红色织成的统裙,

腿上带裹腿。

盛装时的女人上衣前后及肩上

都缀有许多银泡泡、银片,

颈上挂七个银项圈

或一串银链子或银铃,

耳朵上戴比手指还长的银耳筒,

手上戴一对或两对粗大刻花的银手镯。

妇女戴银手饰越多表示越能干,越富有。

傣族

傣族是云南省特有的少数民族。

傣族服饰淡雅美观,

既实用,又好看

颇能体现出热爱生活,

崇尚中和之美的民族个性。

西双版纳的傣族姑娘

上着各色紧身内衣,

外罩紧无领窄袖短衫,

下穿彩色统裙,长及脚面,

并用精美的银质腰带束裙;

傣族服饰让女人的秀美窈窕之姿

尽显无疑。

傣族妇女均爱留长发,束于头顶,

有的以梳子或鲜花为饰,

有的包头巾,有的戴高筒形帽,

有的戴一顶尖顶大斗笠,

各呈其秀,各显其美,别致的很。

德昂族

德昂族服饰十分有特色,

女孩喜戴大耳环,银项圈,

穿蓝、 黑色对襟短上衣,

襟边镶两道红布条,

下摆边用红、绿、黄三色小绒球装饰

很有一些可爱的味道。

土族

土族姑娘穿绣花小领斜襟长衫。

两袖由红、黄、橙、蓝、白、

绿、黑七色彩布圈做成,

俗称七彩袖,

鲜艳夺目,美观大方

其用土族语称作秀苏,意为“花袖衫”。

是土族姑娘服饰的象征。

从最底层数,第一道为黑色,象征土地;

第二道绿色,象征青苗青草;

第三道黄色,象征麦垛;

第四道白色,象征甘露;

第五道蓝色,象征蓝天;

第六道橙色,象征金色的光芒;

第七道红色,象征太阳。

哈萨克族

哈萨克族以草原游牧文化为特征,

服装要便于骑乘。

姑娘的连衣裙,袖子绣花,

下摆缝花多层荷叶边,十分艳丽。

妇女的帽子、头巾颇为讲究。

哈萨克传统的手工艺术是颇具盛名的刺绣,

手法有挑、贴、补、钩、刺等,

各种美丽图案处处可见,

颜色五彩斑斓。

裕固族

裕固族姑娘的头饰别具特色。

她们头戴喇叭形红缨帽

或用芨芨草编织的帽子。

红缨缀在帽顶,

帽沿上缝两道黑色丝条边,

前沿平伸,后沿微翘

很是别致。

仡(ge)佬族

女子穿无领大襟长袖衣,

衣服上是题材各异的

菱形或者长条形图案,

下穿百褶裙,勾尖鞋,

腰系小围腰

手法为蜡染和彩绣,

以花帕包头。

瑶族

瑶族各支系服饰存在较大差异,

瑶族服饰的挑花构图风格独特,

整幅图案均为几何纹。

瑶族头饰特点更为突出,

有“龙盘”形、“A”字形、“飞燕”形等。

瑶族染织业发达,服装均用自染土布制作,

有一套完整的蓝靛印染技术。色

彩常用红、绿、黄、白黑五种,

服饰制作采用挑花、刺绣、织锦、蜡染等工艺。

彝族

在云南众多的少数民族中,

彝族人口最多、

分支最为复杂、

居住分布最广,

因而彝族服饰之多姿多彩多种类,

也是绝无仅有的。

据调查,

仅云南彝族的服饰就可区别出上百种不同样式。

总的来说,彝族服饰集多种装饰工艺于一身,

美观大方,

纹样丰富多变,

色泽沉着和谐,

色调简洁明朗。

尚黑、喜红黄

彝族认为,

黑色象征刚强坚韧,

红色象征他们崇拜的火,

黄色象征善良和友谊。

彝族服饰尤为注重红、黄、黑三色的搭配和图案的选择,

单纯之中显露出丰富的感觉。

拉祜(hu)族

拉祜族的传统服饰以黑为美。

女子穿开襟、开衩的黑布长衫,

且衩开得比较长,

袖口、襟边镶着银泡,

缝缀着各种花边,

下着黑布长裤,

头缠黑色的长头布,

头布两端装饰着彩色长穗,裹绑腿。

拉祜族配饰相当别致,

耳戴银环,胸挂“普巴”。

毛南族

毛南族女子穿右襟上衣,

宽脚滚边裤。

上衣的襟边及袖口有三道镶边,

一宽两窄,十分别致。

小姑娘系一块绣着精美花纹的长方形围腰,

更显得婀娜多姿。

“顶卡花”(花竹帽)是毛南族手工产品中的精品,

毛南族女子视为精美、珍贵的装饰品,

帽顶编几十个蜂窝眼,

内衬以油纸及花布,

使蜂窝眼与周围花纹相映衬,

极其美观。

防雨防晒,美化容颜,兼具实用与装饰两种功效。

独龙族

独龙族女子用两方长布,

从肩部斜披至膝,

左右围向前方。

散发,前齐眉、后齐肩,

左右皆盖耳尖

两耳或戴环或插精制的竹筒。

现在独龙族普遍穿上了布料的衣装,

但仍在衣外披覆条纹线毯。

独龙族的佩饰颇具特色,

喜欢把藤条染成红色作为手镯和腰环饰物

项戴料珠。

独龙族纺织手艺较发达,

所织麻布线毯质地优良,

色彩协调,特色鲜明。

基诺族

基诺族的服饰

古朴素雅

穿圆领无扣短上衣,

镶七色纹饰,

内衬紧身衣或戴菱形刺绣胸兜。

下着前面开合式的短裙,裹绑腿,

头戴披风形的尖顶帽。

基诺族的服饰原料多为棉麻混纺的土布,

颜色以原色为主,

其间点缀黑红色条。

织布技术原始简易,织

出来的布不润滑、无光泽,

但却结实耐用,深受基诺族的喜爱。

哈尼族

哈尼族崇尚黑色,

擅长用蓝靛染布,

女子上衣外套一披肩。

下穿及膝短裤,打绑腿;

盛行银饰,

无论纽扣、耳环、项圈、手镯和胸饰,

皆用银制。

衣襟、袖口、裤脚、腰带等服饰上,

多有镶嵌的彩色花边和刺绣的花纹图案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创造了狍皮服饰文化,

衣服鞋帽都以狍皮为原料。

女袍长及脚面,两侧开衩。

皮帽用狍油皮头皮精制而成,

制作时,把耳朵割掉,

换上狍皮缝制的假耳朵,

把眼圈用黑皮子镶上,毛、角、鼻、嘴仍保留,

戴在头上,

不仅防寒,

还可伪装自己,

诱惑野兽。

女帽镶有花边,

顶端缀着红绿线穗。

鄂伦春人的装饰和服饰染色

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

皮狍的开衩处及手套上多喜欢用红、绿、黄色

缝绣出色彩艳丽的花纹图案。

白族

白族崇尚白色,

白族姑娘常将色彩艳丽的图案

绣在挂包、裹背、腰带、包头布、鞋等饰物上。

淡雅朴实,色调和谐,审美境界高雅。

最有特色的是头饰,

有“风花雪月”之意,

垂下的缨穗代表下关的风,

艳丽的花饰是上关的花,

帽顶上白色的绒毛是苍山雪,

美丽的发辫似一轮弯弯的月儿,

是洱海月。

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服装以袍式为主。

女子早期着皮衣,

清朝以后以布衣为主。

服装的颜色多为蓝、黑、灰,

老年妇女还喜欢在长袍外套上坎肩。

达斡尔族妇女擅于手工刺绣,

服饰、鞋、荷包等多绣着各种花纹及图案。

发式及装饰品因地而异,

有的用白布和白毛巾包头,佩带各式耳环。

阿昌族

阿昌族未婚女子一般穿短衣、

长裤,将辫发盘于头顶。

已婚女子一般穿短衣,

及膝筒裙,束髻,

并用黑布或蓝布缠成高达尺许的包头,

戴各种银饰。

阿昌族男女均喜欢把鲜花插在头上。

保安族

保安族女子穿大襟袄、坎肩,

多以灯芯绒为原料,

喜紫红色、绿色等艳丽的色彩,

并镶有花边;

一般要戴盖头,

姑娘戴绿的,

少妇戴黑的,

老妇戴白的;

保安腰刀是保安族引以为自豪的手工艺品,

也是最具特色的佩饰,

同时还是表达男女爱情的信物和馈赠亲友的礼品。

其工艺精巧,外形美观,锋利耐用。

满族

满族过去一年四季都穿袍服,

袍服中最具特色的是旗袍。

很能突出东方韵味的美。

坎肩是满族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制作精致,不仅镶上各色花边,

而且还绣有花卉图案。

头饰是满族服饰的突出特点。

满族把深绛色看作福色,倍加宠爱。

另外还崇尚白色,常用作镶边的饰物。

满族妇女擅长刺绣,服饰的衣襟、鞋面、荷包及枕头上,

到处都可看到龙凤、鹤鹿、花草等吉祥图案

佤族

佤族崇拜红色和黑色,

服饰多数以黑为质,

以红为饰,

女子喜欢佩戴大耳筒,

宽手镯、细藤圈。

东乡族

东乡族女子多穿绣花衣服,

式样为圆领、大襟、宽袖。

下穿套裤,裤筒后面开小衩,

裤筒、裤脚有镶或绣的花边,

穿用时,用飘带扎住裤脚。

女子在家戴绣着花纹的便帽,

外出时戴丝绸盖头。

盖头的颜色因人的身份不同而有别,

少女和新婚者戴绿色,

结婚一年后及中年妇女戴黑色,

老年妇女戴白色。

戴盖头时只露面孔,

全部头发都须遮住。

赫哲族

鱼皮衣是赫哲族的重要标志。

用胖头、鲑、鲩、鲤鱼等皮

制成衣裤、靰鞡、腰带、绷腿、围裙、手套、口袋等

赫哲族男女喜欢穿大襟长袍,

外套坎肩或短褂。

制做鱼皮服饰,

先将鱼皮剥下晒干,

然后用特制的熟皮工具反复捶打、

揉搓,直至柔软,

再用各色野花染成彩色。

赫哲族的鱼皮服饰不仅面料为鱼皮,

连缝衣服的线也用鱼皮线。

鱼皮服饰具有抗寒、抗湿、耐磨、防水、美观等特性

门巴族

门巴族服饰女子在袍外加系白色圆筒围裙,

背披小牛皮或山羊皮。

发辫盘于头顶,

并以红、黄、绿等彩色的线装饰。

门巴族女子擅长纺毛线、织氆氇和腰带,

她们喜欢佩带嵌有珊瑚、

绿松石等宝石的银手镯、耳环、戒指、项链,

胸前还挂着护身盒"呷乌"。

柯尔克孜族

柯尔克孜族女子服饰为宽大无领,

长不及膝,

镶嵌银扣的对襟上衣。

下端镶有皮毛的多褶长裙

或下端带褶裥的各色连衣裙。

姑娘戴圆形金丝绒红色花帽,

叫"塔克西",上面会蒙上头巾。

高山族

高山族女子服饰分为短衣长裙、

长衣下裳和裸露式三种款式。

有的身穿对襟长袖短衣,

下着长裙,胸前挂一块斜方胸衣;

有的上身只穿一个背心,

下身横围一块腰布,

冬天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

头戴木制八角头盔。

高山族男女都喜欢佩戴饰物,

如贝料、兽牙、羽毛、兽皮、花卉、钱币、竹管等,

全身上下被装点得五光十色。

撒拉族

撒拉族女子穿各种颜色和质料的短上衣,

外套黑色或紫色坎肩,

着长裤,穿绣花布鞋。

撒拉族女子喜欢戴金、银戒指,

玉石、铜或银制的手镯,银耳环等首饰。

姑娘从小就开始戴头巾,

少妇戴绿色盖头,

中年妇女戴黑色盖头,

老年妇女则戴白色盖头

黎族

黎族姑娘上着花纹上衣,

下着色彩艳丽的花筒裙,

裙的合口褶设在前面,

头系黑布头巾。

她们擅长纺织

黎锦、筒裙等衣物,

色彩斑斓,图案新颖,

质地细腻,经磨耐用。

布朗族

布朗族女子上穿花衣,

下着筒裙,崇尚黑、蓝色,

发式为挽髻于脑后,

戴青绿珠,饰海贝、

戴垂至肩部的大耳环。

布朗族很早就会用蓝靛染布,

用“梅树”皮、“黄花”根作原料,

经过一定加工程序,

分别染成经久不褪的红、黄色,

极具大自然的风韵。

服饰的用料多为自织的土布,

辅以必不可少的刺绣。

水族

水族女子多穿圆领大襟蓝色的

宽大半长衫、长裤,

系青色绣花围腰,绾发,

头缠青布或白布帕,

穿绣花鞋,

盛装时戴各种银饰。

水族的纺织和印染技术有相当高的水平。

闻名遐迩的“水家布”,

质地细腻,纺织均匀,

染工技艺纯熟,洗、磨都不褪色。

布的纹样有平纹、人字纹、斜纹、方格纹等多种纹样。

“豆浆印染”是水族七百年前发明的工序复杂的独特技艺。

羌族

羌族的传统服饰为麻布长衫、

羊皮坎肩,

包头帕,束腰带,裹绑腿。

羊皮坎肩两面穿用,

晴天毛朝内,雨天毛朝外,

防寒遮雨。

女子衫长及踝,

领镶梅花形银饰,

襟边、袖口、领边等处都绣有花边,

腰束绣花围裙与飘带,

腰带上也绣着花纹图案。

姑娘梳辫盘头,包绣花头帕。

已婚妇女梳髻,再包绣花头帕。

脚穿云云鞋。

羌族妇女挑花刺绣久负盛名。

侗族

侗族女子穿裙时,

上身以开襟紧身衣相配,

胸部围青色刺绣的剪刀口状的“兜领”,

裹绑腿;

穿裤时,以右衽短衣相配。

喜欢佩带银花、银帽、项圈、手镯等银质饰物。

侗族的衣料多为自织自染的“侗布”,

有粗纱、细纱之分。

侗族妇女擅长刺绣,手工技艺精湛。

布依族

布依族姑娘爱穿大襟短衣,下着长裤。

衣襟、袖口等处镶彩色花边,

裤脚处也镶着花边,

头缠青色或花格头巾,

或将白色印花头帕搭在头上,

胸前还挂着绣有漂亮花纹图案的围腰。

喜欢佩戴银质手镯、耳环、项圈、

足蹬尖鼻绣花鞋,

布依族服饰整体色调淡雅朴素,

衣服一般都是自织土布,自己裁制

与自然界保持着天然的和谐。

藏族

藏族的服饰在藏族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男女均穿黑白氆氇或哔叽藏袍,

女子冬袍有袖,夏袍无袖,

内衬各色绸衫,

腰前围一块毛织的彩色横条“帮典”,

风格独特。

头、手、胸、腰上都喜欢佩戴

用珠宝、金、银、铜、玉、象牙等

制作的精美首饰。

怒族

怒族服饰的风格古朴典雅,

女子穿右开襟上衣,

长及脚踝的裙子,

套黑色或红色的坎肩。

年青姑娘喜欢在裙外系有彩色花边的围腰,

已婚妇女衣裙上都绣有花边。

男女都喜欢用红藤作缠头和腰箍。

土家族

土族女子服饰五彩斑斓。

坎肩多以黑、紫或镶边的蓝色衣料缝制,

腰系花纹彩带。

下穿绯红色镶白边的百褶裙,

套镶白布裤筒,

未婚妇女着红色,

已婚妇女穿蓝色或黑色。

足蹬彩云绣花长筒鞋。

姑娘梳根发辫,

已婚妇女梳双辫,

末梢缀珊瑚、松石,外面戴织锦毡帽。

土族妇女的传统头饰最讲究的

是用五色瓷珠把银耳环串在一起,

长长地垂在胸前。

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服饰的原料过去主要为兽皮,

服装样式主要有大毛上衣、

短皮上衣、羔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等。

大毛上衣斜对襟、衣袖肥大,束长腰带。

喜爱蓝、黑色的衣服。

皮套裤制作讲究,

外面绣着各种花纹,

既美观大方,又防寒耐磨,

天冷时穿在皮裤的外面。

仫(mu)佬族

仫佬族崇尚青色,

其服饰朴素无华。

穿大襟上衣、长裤。

姑娘梳辫,婚后结髻。

仫佬族的服装面料

是自纺自织自染的蓝靛染成的土布,

并且被视为珍贵的布料。其

染制方法与众不同,

把长约两丈的土布放入蓝靛染缸,

反复晒染多次,

使青蓝色泽均匀,

然后涂上米汤、薯莨、牛皮胶糊面等,

待晾干后,

用石磙滚压或棒槌敲打。

用这种方法制成的布闪光发亮,美观耐用。

俄罗斯族

俄罗斯族女子喜欢穿绸制的绣花衬衣,

头饰有独特的风俗,

婚前婚后界限森严

姑娘梳长辫子时,

要同时把彩色发带和小玻璃球编在辫子里,

辫子长长地下垂,

头发可以露在外面。

已婚妇女的独辫被两条辫子取代,

盘于头顶,

再用头巾或帽子罩上。

珞巴族

珞巴族服饰独具特色。

女子穿无领窄袖对襟上衣,

以麻布为原料。

下身围紧身筒裙,

裙长略过膝部,

用带子扎紧裹腿。

佩带铜和银的手镯、

戒指、蓝白两种颜色的项珠,

腰部周围还缀有很多海贝串成的圆球。

男女都赤脚、蓄发,

头发后面披散,额前齐眉。

塔吉克族

塔吉克族女子一年四季都喜欢穿连衣裙,

冷天外罩大衣。

戴圆顶绣花棉帽,

外出时再皮上方形大头巾,

颜色多为白色

塔吉克族姑娘最擅长的手工技艺是刺绣。

衣帽、腰带上大都绣有花纹。

女帽的前沿绣得五彩缤纷,

逢盛装时帽檐上还加缀一排小银链。

同时佩戴耳环、项链和各种银质胸饰。

新娘妇女在辫梢饰以丝穗,

已婚少妇在发辫上缀以白纽扣,

美丽的装饰把妇女装扮得如花似玉。

朝鲜族

朝鲜族女子穿短衣长裙,

朝鲜族叫“则”和“契玛”。

喜欢选用黄、白、粉红色衣料。

清洁、干净、朴素、大方。

朝鲜族自古就有“白衣民族”之称。

畲(she)族

畲族女子服饰因居住地区不同,

款式各异。

畲族妇女服饰以象征万事如意的“凤凰装”最具特色,

即在服饰和围裙上刺绣着各种彩色花纹,

镶金丝银线;

高高盘起的头髻扎着红头绳;

全身佩挂叮叮作响的银器。

服饰条纹图案排列有序,

层次分明,

衣领上常绣一些水红、黄色的花纹。

苗族

苗族分布较广,支系众多,

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

女子较典型的装束是短上衣,百褶裙。

配饰以头、颈、胸及手等部位的银饰为多见,

苗族的银饰在各民族首饰中首屈一指。

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充分显示了苗族的聪明才智,

至今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

苗族服饰是我国所有民族服饰中最为华丽的服饰。

乌兹别克族

乌孜别克族女子穿丝绸衬衣、连衣裙,

色彩艳丽,

胸前绣有各式各样的花纹和图案,

并缀上五彩珠和亮片。

乌孜别克族男女一年四季都要戴“朵皮”帽子。

塔塔尔族

塔塔尔族的传统服饰,

女子多穿宽大荷叶边的连衣裙,

颜色以黄、白、紫红色居多。

外套西服上衣或深色坎肩。

戴嵌珠小花帽外面往往还加披头巾。

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在服装的用料上

喜欢选用纯毛、纯棉、真丝、真皮,

手工刺绣是维吾尔族的传统工艺,

衬衣、背心及小圆顶帽上

所绣的花纹图案都十分精美。

别致的花帽,

是维吾尔族美的一个重要标志。

回族

回族妇女习惯戴披肩盖头,

只把脸露在外面,

根据年龄的不同,

选用的颜色有所不同,

姑娘用绿色的,

中年用青色的,

老年用白色的。

有一种神秘的美丽。

汉族

汉服的主要特点是交领、

右衽、束腰,

用绳带系结,

也兼用带钩等,

给人洒脱飘逸的印象。

8. 京族服饰有哪些款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京族文化保护,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保护的京族文化是指京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以下列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的文化,包括:

(一)京族语言、口头文学以及喃字;

(二)表现京族传统文化的手稿、谱牒等实物;

(三)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传统艺术;

(四)京族传统医药;

(五)风吹饼、鱼露等京族传统制作技艺;

(六)京族哈节、京族服饰等传统民俗;

(七)拉大网、渔箔、高跷捕鱼等京族传统生产习俗;

(八)哈亭等传统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遗存遗迹;

(九)保存比较完整的京族传统村落等文化生态区域;

(十)其他京族文化遗产。

第四条 京族文化保护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京族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京族风俗、信仰和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不得歪曲、贬损京族文化,不得伤害民族感情,不得损坏京族文化遗存。

第五条 防城港市、东兴市(以下简称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编制京族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将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利用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实施京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编制、实施京族文化保护规划;

(三)指导、监督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京族文化调查、保存、研究、传承、传播、交流、利用;

(五)编制、管理京族文化保护名录;

(六)依照职权组织评审、推荐京族文化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七)管理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八)开展与京族文化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负责京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京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翻译和抢救保护工作,指导京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京族语言教育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京族文化传承计划,组织编写京族文化校本教材,做好京族文化在京族学生中的传承工作,统筹协调对京族聚居地的教育帮扶,培养教育系统京族文化人才。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京族传统医药的调查、研究、保护与利用工作。

外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主管部门促进京族文化对外交流。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专家参与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京族文化调查、评审、认定等工作,对评审、认定的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第八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设立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用于:

(一)京族文化重大项目保护、研究和开发的配套补助;

(二)京族文化珍品实物的征集、文献典籍、数字音像制品的整理和出版;

(三)濒临消失的京族文化的抢救保护;

(四)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展示展演、传习教育、传播交流等活动以及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的补助;

(五)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文物保护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

(六)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经费补助;

(七)举办京族哈节等节庆的经费补助;

(八)与周边国家相关民族民间文化交流经费补助;

(九)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十)京族文化的利用、产业发展经费补助;

(十一)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表彰、奖励;

(十二)京族文化保护的其他工作。

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族宗教、教育等主管部门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九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宣传,提高公众保护京族文化的意识。

第十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对在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京族文化普查、调查,对京族文化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京族文化档案和相关数据库。

开展京族文化普查、调查等活动时,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尊重民族风俗、信仰和习惯,尊重京族文化形式与内涵,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相关资料、实物等,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京族文化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京族文化遗存线索。

第十二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和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依法保护研究成果,提倡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京族文化保护名录。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包括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文化主管部门按照京族文化保护项目认定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县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京族文化保护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

(一)及时补充完善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二)修缮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善、提供传承场所及其他传承条件;

(四)协助招收学徒,并对学徒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 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的京族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等京族文化保护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应当保持京族文化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不得擅自改变其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协助宣传、展示、推介产品等措施,将京族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

第十七条 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传承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实行传承性保护:

(一)建设传承基地,扶持基地运营;

(二)帮助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高技能、技艺;

(三)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择徒传承京族文化、进入校园传授京族文化;

(四)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对京族文化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京族传统村落或者特定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批准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意愿,注重京族文化与周围环境的依存关系,保护孕育发展京族文化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在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和开发,应当符合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京族民族、民俗文物的征集工作,并按照规定做好新征集文物的入藏、研究与陈列展示。

第二十条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发放的原则,不得重复领取。

市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县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

市、县两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应当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考核评估。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经考核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资格。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因客观原因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务的,可以补充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中应当注重京族文化元素运用,在新建、改建、重建公共文化设施时,合理体现京族文化特色。应当加强京族文化展示、传承、交流、保存场所建设,并在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京族文化展示专区。

鼓励和支持京族聚居地的社区、村落开设传习所,传授京族语言、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京族文化。

第二十三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京族哈节等传统民俗节庆活动。节庆期间,有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东兴市文化、旅游、教育、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录用聘用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各类人才。

第二十五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京族语言、文学、民俗、音乐、舞蹈、手工技艺等纳入京族学生较多的中小学校特色教育的内容,指导其开设京族文化课程,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配备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专、兼职教师,定期开展教师队伍京族文化知识培训。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设置京族文化相关课程,或者采取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京族文化专门人才。

第二十六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群和行业组织与周边国家开展京族文化民间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联合打造特色文化交流品牌。

第二十七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京族历史文化名村、京族传统村落等项目的申报工作,挖掘、利用京族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京族文化产业。

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增加产品文化附加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京族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产品,促进京族传统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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