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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服饰搭配技巧(京族服饰的制作过程是怎样的)

1. 京族服饰的制作过程是怎样的

京族服饰,京族男子一般都穿及膝长衣,坦胸束腰,衣袖较窄。妇女则内挂菱形遮胸布,外穿无领、对襟短上衣,衣身较紧,衣袖很窄,下着宽腿长裤,多为黑色或褐色。外出时,外套淡色旗袍式长外衣。

妇女喜欢染黑齿、结"砧板髻"。京族最有特色的装饰是他们的斗笠。

2. 京族的服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京族文化保护,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保护的京族文化是指京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以下列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的文化,包括:

(一)京族语言、口头文学以及喃字;

(二)表现京族传统文化的手稿、谱牒等实物;

(三)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传统艺术;

(四)京族传统医药;

(五)风吹饼、鱼露等京族传统制作技艺;

(六)京族哈节、京族服饰等传统民俗;

(七)拉大网、渔箔、高跷捕鱼等京族传统生产习俗;

(八)哈亭等传统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遗存遗迹;

(九)保存比较完整的京族传统村落等文化生态区域;

(十)其他京族文化遗产。

第四条 京族文化保护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京族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京族风俗、信仰和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不得歪曲、贬损京族文化,不得伤害民族感情,不得损坏京族文化遗存。

第五条 防城港市、东兴市(以下简称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编制京族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将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利用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实施京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编制、实施京族文化保护规划;

(三)指导、监督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京族文化调查、保存、研究、传承、传播、交流、利用;

(五)编制、管理京族文化保护名录;

(六)依照职权组织评审、推荐京族文化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七)管理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八)开展与京族文化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负责京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京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翻译和抢救保护工作,指导京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京族语言教育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京族文化传承计划,组织编写京族文化校本教材,做好京族文化在京族学生中的传承工作,统筹协调对京族聚居地的教育帮扶,培养教育系统京族文化人才。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京族传统医药的调查、研究、保护与利用工作。

外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主管部门促进京族文化对外交流。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专家参与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京族文化调查、评审、认定等工作,对评审、认定的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第八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设立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用于:

(一)京族文化重大项目保护、研究和开发的配套补助;

(二)京族文化珍品实物的征集、文献典籍、数字音像制品的整理和出版;

(三)濒临消失的京族文化的抢救保护;

(四)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展示展演、传习教育、传播交流等活动以及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的补助;

(五)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文物保护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

(六)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经费补助;

(七)举办京族哈节等节庆的经费补助;

(八)与周边国家相关民族民间文化交流经费补助;

(九)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十)京族文化的利用、产业发展经费补助;

(十一)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表彰、奖励;

(十二)京族文化保护的其他工作。

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族宗教、教育等主管部门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九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宣传,提高公众保护京族文化的意识。

第十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对在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京族文化普查、调查,对京族文化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京族文化档案和相关数据库。

开展京族文化普查、调查等活动时,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尊重民族风俗、信仰和习惯,尊重京族文化形式与内涵,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相关资料、实物等,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京族文化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京族文化遗存线索。

第十二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和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依法保护研究成果,提倡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京族文化保护名录。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包括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文化主管部门按照京族文化保护项目认定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县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京族文化保护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

(一)及时补充完善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二)修缮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善、提供传承场所及其他传承条件;

(四)协助招收学徒,并对学徒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 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的京族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等京族文化保护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应当保持京族文化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不得擅自改变其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协助宣传、展示、推介产品等措施,将京族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

第十七条 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传承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实行传承性保护:

(一)建设传承基地,扶持基地运营;

(二)帮助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高技能、技艺;

(三)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择徒传承京族文化、进入校园传授京族文化;

(四)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对京族文化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京族传统村落或者特定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批准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意愿,注重京族文化与周围环境的依存关系,保护孕育发展京族文化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在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和开发,应当符合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京族民族、民俗文物的征集工作,并按照规定做好新征集文物的入藏、研究与陈列展示。

第二十条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发放的原则,不得重复领取。

市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县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

市、县两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应当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考核评估。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经考核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资格。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因客观原因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务的,可以补充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中应当注重京族文化元素运用,在新建、改建、重建公共文化设施时,合理体现京族文化特色。应当加强京族文化展示、传承、交流、保存场所建设,并在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京族文化展示专区。

鼓励和支持京族聚居地的社区、村落开设传习所,传授京族语言、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京族文化。

第二十三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京族哈节等传统民俗节庆活动。节庆期间,有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东兴市文化、旅游、教育、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录用聘用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各类人才。

第二十五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京族语言、文学、民俗、音乐、舞蹈、手工技艺等纳入京族学生较多的中小学校特色教育的内容,指导其开设京族文化课程,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配备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专、兼职教师,定期开展教师队伍京族文化知识培训。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设置京族文化相关课程,或者采取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京族文化专门人才。

第二十六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群和行业组织与周边国家开展京族文化民间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联合打造特色文化交流品牌。

第二十七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京族历史文化名村、京族传统村落等项目的申报工作,挖掘、利用京族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京族文化产业。

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增加产品文化附加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京族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产品,促进京族传统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

3. 京族服饰制作工艺的特点

  高棉人  Khmers  东南亚中南半岛民族。又称吉蔑人。主要分布在柬埔寨,是柬埔寨人口居多数的民族,其余分布在越南南方、泰国东南部及老挝下寮地区。属南方蒙古人种。使用高棉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有7世纪在巴利文基础上创制的文字 。高棉人系由外来移民与土著居民长期融合繁衍而成。佛教在其古老文化的发展中起过巨大作用。佛寺、佛塔至今仍是该族建筑物的主要部分。12世纪修建的吴哥城和吴哥寺举世闻名。信仰的小乘佛教,分摩罕尼凯派和塔玛育派。前者与平民关系密切,寺庙众多,但规模较小;后者得到贵族势力的支持,寺院规模宏大,但数量较少。僧侣在社会上很受尊重。寺庙不仅是宗教活动中心,也是教育场所。男孩长到一定年龄便剃发入寺为僧,修行期限一般为3个月。高棉人主要从事农业,种植稻谷和棉花,兼事渔业和手工业,如纺纱织布、生产陶器、加工金属。一般喜欢居住用木竹建造的高脚屋 。男女传统服装都是轻而薄的各色沙笼。过去行火葬,骨灰送存庙宇,后改行土葬。用佛历,以释迦牟尼的降生为纪元 。高棉人十分重视新年、迎水节及送水节,喜爱在节日期间举行赛龙船等传统活动。越南高棉人多受京族影响,一部分人会讲越语,穿京族服装。除柬、越边境地区和常遇水涝地区的居民住宅盖高脚屋外,一般盖土房。

4. 京族服饰特点花纹

1、蒙古族: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妇女头上的装饰多以玛瑙、珍珠、金银制成。

2、回簇:回族服饰的主要标志在头部。男子们都喜爱戴白色的圆帽,回族妇女常戴盖头。

3、苗簇:苗族服饰以夺目的色彩、繁复的银饰品装饰和耐人寻味的文化内涵著称于世。

4、傣簇:傣族服饰充分体现其地理特点,淡雅美观,既讲究实用,又有很强的装饰意味,女饰追求轻盈、秀丽,服装的色彩极为出色。

5、傈僳族:傈僳族的服饰很有特点,妇女穿绣花上衣,麻布裙,喜欢戴红白料珠、珊瑚、贝壳等饰物;男子穿短衣,外着麻布大褂,左腰佩刀,右腰挂箭包。

6、藏族:藏族服饰的最基本特征是肥腰、长袖、大襟、右衽、长裙、长靴、编发、金银珠玉饰品等。

7、壮族:壮族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所织的壮布和壮锦均以图案精美和色彩艳丽著称,风格别致的“蜡染”也为人们所称道。

8、朝鲜族:朝鲜族人比较喜欢素白色服装,以示清洁、干净、朴素、大方,故朝鲜族自古有“白衣民族”之称,自称“白衣同胞”

9、台湾高山族

传统服饰色彩鲜艳,以红、黄、黑三种颜色为主,其中男子的服装有腰裙、套裙、挑绣羽冠、长袍等,女子有短衣长裙、围裙、膝裤等,除服装外,还有许多饰物,如冠饰、臂饰、脚饰等,以鲜花制成花环,在盛装舞蹈时,直接戴在头上,非常漂亮。

5. 京族民族服饰

京族服装服饰特点鲜明,简便飘逸。男子一般都穿及膝长衣,坦胸束腰,衣袖较窄。妇女则内挂菱形遮胸布,外穿无领、对襟短上衣,衣身较紧,衣袖很窄,下着宽腿长裤,多为黑色或褐色。外出时,外套淡色旗袍式长外衣,衣袖仍然很窄。

妇女染黑齿、结"砧板髻"的习俗依然存在于少数妇女当中。京族最有特色的装饰是他们的斗笠。

6. 京族服饰简介

越南人不是汉族。从民族的起源上来说,越南的主体民族京族和我们布依族,还有壮族(其实壮族就是布依族),都是由古代的骆越族发展演化而来的。还在留在中国的版图之内的广西的骆越人,就形成了今天的壮族。而从广西北上进入贵州的骆越人,就形成了我们贵州的布依族。

在1990年代末,我的姐姐(她比我还要多懂一点布依话)从广东打工回家时,对我们这些她的弟弟妹妹们说:“广西的壮族话和我们的夷话*是一样的,我在广东可以用夷话和他们讲话,他们讲的话我都听得懂的。”我姐姐说的话果然没错,后来我去广东打工的时候,我打工的那个厂就有来自广西的壮族同事。当我用我还懂的那些夷话和他们交谈时,他们听得懂我所说的夷话,我也听得懂他们所说的壮话。遗憾的是,我已经是一个差不多完全汉化的布依族人士了。对于本民族的话语,我能夠明白的已经不多了,因此我和他们这些广西壮族同事的夷话交流,只能是停留在浅层次的交流上了。

(越南人的这种服饰,在我们贵州黔中一带的布依族中,还能看到它的身影。)

在这里我要指出的是,虽然越南人和我们布依族、壮族一样都是起源于南岭(也就是五岭)的民族,但是由于广西和贵州一直都是保留在中国的版图之内的。因此,在一千多年前,自从越南从中国的版图之内分离出去了以后,越南人就和我们这些还在留在中国的壮族、布依族走向了不同的民族演化道路。在越南的国土上,还有着比京族还要古老的世居民族,在漫长的岁月中,越南的主体京族和这些原住民族互相通婚,文化上互相影响渗透,再加上历代中原王朝在镇压越南人的反抗时,往往留下大量的军队在越南的土地上驻扎。而这些驻扎在越南的中国军人,很多人都娶了当地的女子为妻,把家安在了越南,他们的后人也溶入了越南民族之中。天长日久,中原文化+岭南文化+越南原住民文化,就形成了越南与我们布依族、壮族所大不相同的民族文化。

(这个在稻田中盖上一幢小房子,以方便在田间劳作的人休息的习惯,在贵州中部地区基本上消失了。但是在贵州南部和越南,这个习惯还保留着,这应该是古骆越人留下来的农耕风尚吧。)

写到这里时,我想提醒大家参考一下俄罗斯(罗刹)、白(俄)罗斯、乌克兰这三个民族在分手后的演化历史。这样比较下来以后,大家就会明白越南人为什么和原先和他同根生的壮族、布依族大不相同了。既然我们布依族和壮族不是汉族,那越南人毫无疑问也不是汉族了。

(夷话*,就是我们布依族的语言。我们布依族都是把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叫做夷话。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图片创作者及始发媒体。)

7. 京族服饰纹样

中国少数民族服装中国少数民族服装是中国各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以及节庆礼仪场合穿用的民族服装。中国55个少数民族的着装,由于地理环境、气候、风俗习惯、经济、文化等原因,经过长期的发展,从而形成不同风格,五彩缤纷,绚丽多姿,并具有鲜明的特征

阿昌族男子多穿蓝色、白色或黑色的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裤脚 短而宽。小伙子喜缠白色包头,婚后则改换黑色包头。有些中老年人还喜欢戴毡帽,青壮年打包头时总要留出约40厘米长的穗头垂于脑后。男子外出赶集或参加节日聚会时,喜欢斜背一个“筒帕”(挎包)和一把阿昌刀,更显得英俊而潇洒。 妇女的服饰有年龄和婚否之别。未婚少女平时多着各色大包或对襟上衣、黑色长裤,外系围腰,头戴黑色包头。梁河地区的少女也喜欢穿筒裙。已婚妇女一般穿蓝黑色对襟上衣和筒裙,小腿裹绑腿,喜用黑布缠出类似尖顶帽状的高包头,包头顶端还垂挂四五个五彩小绣球,颇具特色。

每逢外出赶集、做客或喜庆节日,妇女们都要精心打扮一番。她们取出珍藏的各种首饰,戴上大耳环、花手镯,挂上银项圈,在胸前的纽扣上和腰间系挂上一条条长长的银链,此时的阿昌族妇女,全身银光闪闪,风采万千。当你走进阿昌族山寨,你还会发现阿昌族青年男女都喜欢在包头上插饰一朵朵鲜花。这朵朵鲜花,不仅美观,而且他们还视之为品性正直、心灵纯洁的标志。白族女子穿白上衣、蓝裤、黑紫丝绒背心,扎绣花围腰,用花包头、银首饰,着百节鞋(翘头绣花鞋)。男子为白衣裤、黑背心、白或蓝布包头,绣花挂包;高寒地区常穿羊皮披肩。

保安族女穿高领大襟花短衣、镶花边长背心,罩盖头,穿双梁鞋。盖头还是回、东乡、撒拉等族的女子头饰,通常披垂及腰,婚前用绿色、婚后黑色、老年白色。男子冬季穿斜襟皮袄、春夏为白衬衫,黑背心,白布便帽,挂保安刀。保安刀挂于腰左边,刀把叠嵌“十样景”图案。十分惹人喜爱!

布朗族女穿黑色或红绿纹相间的统裙,扎大包头。男穿无领上衣、黑色宽大长裤,黑或白布包头。

布依族女穿大襟上衣、长裤、绣花围腰,或蜡染百褶长裙;黔南地区穿传统栏干服。栏干服是衣裤套装,衣襟、领口、衣袖、裤脚均镶花边。男子为对襟衣或大襟长衫,蓝或白地蓝方格头巾。

朝鲜族尚素白,有“白衣民族”之称。女子穿传统的襦裙套装,上襦称则高利,为小灯笼袖斜襟短衣,以花结襻带系合;下裙称契玛,是高腰长裙,少女为统裙式,婚后缠裙式;配穿鞋头尖翘的船形鞋。男子穿无纽扣上衣、深色背心、灯笼裤(称佩吉),戴漆纱围檐圆顶高帽。

达斡尔族女穿蓝袍、绣花鞋、白布袜,胸佩银饰。男子穿高领袍、皮靴(称奇卡米)、白布包头。节日多穿各色绸袍。

傣族西双版纳地区女子为窄袖对襟短衣、统裙、银腰带;德宏地区女子婚前穿大襟短衫、长裤、小围腰,婚后是对襟短衫,黑统裙;新平、元江一带,女上衣的腰际处和裙腰处常绣花、饰银泡银穗,故有“花腰傣”之称。男子一般为小袖短衫、长裤,白或青布包头,冷天习惯披毛毯。

德昂族女子上为对襟短衣,下着饰横条图案的长统裙,并装饰藤腰箍。男子穿圆领大襟衣和肥短裤,打裹腿,男女均用白或黑布包头、男子还饰绒球。

东乡族女子穿大襟衣、绣花背心、长裤,罩盖头。男子穿长袍,束带,佩小刀等;或穿对襟衣、黑背心;戴黑或白色平顶软帽。

侗族女子为无袖上衣、宽脚裤或百褶统裙,佩带银饰。男子为无领短衣、统裤、侗帕(大头帕)。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

独龙族穿用披毯:将麻布毯披于衣外,由腋下抄向胸前结角(男左结、女右结)。此外,女子用头巾,男子佩砍刀和箭包。

俄罗斯族女子穿布拉吉(连衣裙)或褶裙,戴艳丽的头巾。男子穿西装和白色绣花边的套头衫。

鄂伦春族穿皮袍:大襟,开二衩或四衩,领、袖、襟处镶异色皮边,衩处补绣团花图案。此外,女子戴毡顶皮帽;男子为狍头皮帽、皮裤、皮靴。

鄂温克族女穿大翻领连衣裙,或大襟连衣裙式长袍。男为深蓝长袍、圆锥形帽、皮靴。冬季习惯穿兽皮衣。

高山族女子一般为对襟长袖上衣或大襟窄袖上衣,各式裙,黑或红布包头。男子通常上穿对襟长袖衫和长短不一的背心,下着缠腰裙或前裙。高山族在节日里注重装饰,并穿贝珠衣(以贝壳、珍珠编织的贝衣、珠裙)。

仡佬族女子穿套头式无袖袍,前短后长并绣花;穿三段式统裙,中段为红色羊毛织物,上下段为青白相间条纹图案的麻织物;缠包头,同时缠3条长帕,后垂6穗,饰海贝;穿勾尖鞋。男子为无领琵琶襟衣、长裤,青布包头。

哈尼族女子穿无领上衣、银胸饰,着长裤或裙,系围腰(以不同颜色标识未婚已婚),戴小帽,饰银泡;节日穿绣花尖鞋。男子用黑或白布缠头(节日插羽毛),系绣花腰带。尚黑色,多用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哈萨克族女子穿连衣裙、绣花背心、绣花套裤,戴吐麻克或白布盖头,大披巾,喜欢在绣花帽上插羽毛等。吐麻克是一种小圆帽,饰有猫头鹰毛。男子穿不挂布面的翻领皮大衣,扎镶花皮腰带,佩小刀,戴三叶帽(夏天为三角布头巾);春夏穿袷袢。袷袢是无领对襟袍,无纽扣而系腰缠(腰带),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也穿用。

赫哲族习惯以鱼、兽皮制衣,冬季穿套裤,传统穿袍。女袍类似旗袍,采用镶绲工艺,并缀贝、币或铜铃;男袍为右大襟、前开衩。此外,女子穿绣花鞋或皮靴,男子穿靰鞡。靰鞡为布靿、皮帮底的纳褶防寒靴,内絮乌拉草。回族女子穿大襟短衣,戴盖头。男子穿白色对襟衫、黑背心,戴白或黑小圆帽。散居各地的回族穿汉族服装。

基诺族女子穿无领无扣短褂、镶七色纹饰,佩绣花兜胸,着黑白相间的短裙,戴白底彩条尖顶风兜帽。男子为棉布上衣(无领、对襟、无扣、背后绣太阳花)、白棉布大裤,裹腿,蓝布包头。男女均戴耳环。

京族女子为无领对襟短上衣、菱形遮胸布、黑色大裤、旗袍式白色长外衣,戴斗笠。男子为及膝窄袖袒胸衣、大裤,束带。

景颇族女子穿黑色短上衣、枣红色自织羊毛花围裙,使用腰箍、护腿及各种银饰物。男子为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白布包头上绣花并缀绒球,佩长腰刀,背挂包。

柯尔克孜族女子穿连衣裙、黑背心,戴头巾;青年戴红丝绒圆顶小帽或大红色水獭皮帽,缀羽毛或缨穗。男子穿袷袢、绣花圆领衬衫、灯芯绒大裤,束皮带、左佩小刀,戴高顶卷檐毡帽或护耳式帽。

拉祜族女子为高开衩长衣(镶嵌彩色几何纹布块),黑布头巾(长3m以上,中端垂及腰际)。男子为无领大襟衫、宽脚长裤、黑头巾或分瓣小帽(缀彩布条)。

黎族女子穿青色开襟上衣、及膝织绣花统裙,盛装时佩带大耳环等首饰。男子穿无领对襟衣,缠包头、插雉尾,有的戴耳环。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傈僳族女子穿短衫、黑背心、多褶长裙,戴花包头或欧勒(珠珠帽,以红、白色珠或贝壳串成);青年女子佩拉白里底(佩带于胸前的玛瑙、海贝或银币串)。男子为长衫、及膝裤、黑包头,佩砍刀、弓弩。

珞巴族女子穿短上衣、毛呢及膝统裙,腰悬缀成球状的白色贝壳(以数量标识财富);盛装时披红披肩,佩多串项珠。男子穿氆氇长袍、羊毛毡套头背心,披野牛皮,戴藤条圆盔,套熊皮圈。

满族女子穿旗袍、高底花鞋(称花盆底)。男子穿箭袖开衩袍褂,束腰带。

毛南族女子穿大襟上衣、绲边裤,戴顶卡花。顶卡花是一种斗笠,以竹篾编织精致图案。男子穿蓝、青色对襟衣、衣裤。

门巴族传统穿红氆氇袍,佩砍刀。此外,女子穿白氆氇统裙,披犊皮,颈饰彩色串珠。男子扎赭色腰带,戴拔耳甲。拔耳甲为山字形小帽,褐顶、橘黄边,前檐留缺口。

纳西族女子穿黑、蓝、白色大褂,背心,长裤,多褶围裙,披七星羊皮披肩(上绣日月、下缀七星图案,俗称“披星戴月”,象征勤劳),戴圆的纱头帕或蓝头巾;宁蒗等地为短衫、百褶长裙,束腰带,蓝、黑布包头。男子穿大襟长衫,围羊皮兜腰,披羊皮披肩,打裹腿。

怒族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1]。

怒族服饰普米族女子穿大襟衣、百褶长裙,束宽大的彩腰带,披羊皮,缠大包头,饰银环耳坠。男子穿麻布短衣、大裤、白羊皮背心,打裹腿,佩腰刀。

羌族传统穿用皮褂褂,即罩于麻布长衫外的羊皮背心。此外,女子用绣花围腰、头帕及耳环、手镯、银牌等饰物,穿勾尖绣花鞋。男子缠包头,束腰带,裹腿。

撒拉族女子穿对襟衣或大襟袍、花背心、绣花布鞋、布袜,罩盖头,饰长耳坠。男子为白色对襟衣、黑背心、白或黑色平顶圆帽;冬季穿皮袄或褐子(羊毛织成的衣服)。

畲族女子穿大襟绲边上衣、短裤,打裹腿,以红绒线束顶髻,戴细篾斗笠;结婚时戴凤冠银簪。男子为对襟上衣(老年大襟)、长裤。习惯用青、蓝色自织麻布。

水族女子穿无领大襟半长衫、绣花围兜,缠包头(少女戴缠绕红线的头圈),佩银首饰。男子为无领大襟宽袖长衫(青年对襟长衫)、青布包头。尚青蓝两色。

塔吉克族女子穿无领长袖衣和曳地长裙,或穿连衣裙,戴圆顶绣花帽(缀后帘)、加白黄红色头巾。男子穿袷袢,戴黑绒圆高帽。男女皆习惯穿野羊皮高靿靴和毡袜。

塔塔尔族女子穿连衣裙、深色背心,戴镶珠小花帽,披纱巾,着花靴(上绣动物图案)。男子为绣花白衬衫、黑色背心或对襟长衫、黑裤,戴绣花或黑色小帽,着长靴。

土族女子穿镶花边的大襟袍(配五色布拼成的袖套),镶花边的背心,束绣花宽腰带,佩挂手帕、钱袋、荷包、小铃。男子为小领大襟长袍、大裆裤、黑或红色背心,上黑下白的裹腿,云纹布鞋;冬季穿大领白板皮袄。男女都戴翻檐毡帽或礼帽。

土家族女子传统的服装为左开襟大袖绲边短衣、八幅罗裙,现一般为右开襟上衣、镶边统裤,青布包头,绣花鞋,银饰品。男子为对襟或琵琶襟短衫、长裤,青布包头。多用溪布、峒布,即自织自纺青、蓝色土布或麻布。

佤族女子穿黑色无领短衣、黑红条纹相间的统裙,头、颈、腰、臂、胫用箍饰物。男子为无领对襟短衣,红、黑、白布包头,以黑、红线穗作耳饰。

维吾尔族女子穿艾得丽斯绸连衣裙、衬裙,深色绣花背心,系鲜艳的头巾(老年白纱巾或大幅白盖头)。男子穿袷袢(以方巾束腰),套头大衬衫。男女老少喜戴尕巴(四棱绣花小帽),着高靿靴(女子内着长统袜)、加套鞋。

乌孜别克族女子穿魁纳克(宽大多褶的连衣裙),戴各式小花帽,着绣花靴。男子穿托恩(对襟袍,类似袷袢,以方巾束腰),绣图案的衬衫,戴小花帽,着皮靴、浅帮套鞋。

锡伯族女子穿袍(青年的袍腰部打褶象连衣裙)、背心、肥裤(扎裤脚)。男子穿箭袖前开衩长袍,或短袄、长裤。东北地区锡伯族着当地汉族服装。

瑶族女子服装注重绣花、蜡染,通常穿琵琶襟或大襟上衣、长裤、短百褶裙,打裹腿,采用多种样式的头巾、帽及银饰。男子穿对襟无领短衫、长裤或过膝短裤;广西南丹一带沿用白色裤,裤脚绣花;广东连南一带缠红布包头,插雉尾。多用青、蓝土布。

彝族大小凉山男女老幼四季披用白、灰、青三色羊毛线织成的擦尔瓦(即披风),上织有花纹,有的下端密集长流苏。擦尔瓦始用于汉、晋;白天御风雪,夜可作被。此外,女子穿大襟上衣(绣花或绲边)、多节多色的曳地百褶裙或长裤、围腰,着瓦式方头帕或青布包头;云南少女戴鸡冠帽、缀银泡,在赛装会、插花节上穿刺绣服装。男子为大襟或对襟衣、多褶裤(裤脚宽窄不一,宽者1m),青或蓝布帕包头(右前方突出细长锥形“英雄结”),左耳戴大耳珠、缀丝穗;老年穿长袍,戴瓜皮帽。

裕固族女子穿高领长袍,束红、紫、绿色腰带,戴喇叭形红缨帽(未婚加一圈绿珠穗),挂头面,戴胸饰“寄命锁”,穿长靴。头面是标识妇女已婚的带形饰物,佩在发辫上,共3条,一条垂胸前、两条垂背后,上镶银牌、珊瑚、玛瑙、珠贝等。男子为高领左大襟箭袖袍,束红、蓝色腰带,挂腰刀和烟袋,圆平顶翻檐白毡帽或礼帽,左耳饰大耳环,穿皮靴。

藏族传统穿用藏袍,是敞领口、右大襟、系腰带的大袍,用氆氇、毛皮及其他面料制作;牧区羊皮袍不挂袍面,以腰带系结底襟可作被袋用;农区妇女夏秋为无袖袍;

8. 京族服饰叫什么名字

广西12个少数民族服装各有特点。首先,广西有壮族、瑶族、苗族、侗族、布依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黎族、水族、畲族、回族12个少数民族。

每个少数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服装风格和特点。以壮族为例,壮族男性传统服装上半身通常穿红色或黑色无领衣,“小襟袖”窄袖口,下摆左右开口,穿长打地的裤褲,上半身裹短腰带,下身前穿文领,后衬着青布襪裹着脚背;壮族女性则穿着以青色为主,花边为装饰的长衫和朴素端庄的长裙。

同时,广西其他少数民族的服装特点也各有不同。

例如瑶族女性在嫁娶时穿着色彩斑斓、金银片、花边织成的饰有各种动植物和鲜花图案的衣服,苗族女性则喜欢在衣服上绣上各种吉祥图案,仫佬族女性的裙褲上也经常点缀着各种花纹等等。

总之,广西12个少数民族的服装风格丰富多彩,值得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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