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士警察服装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七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2. 女士警察服装特点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3. 警察服装女装
刑警服装,就是制式警服呀!和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没有区别
4. 女士警服常服
男式种类多,常服,礼服,作战服都有。
女式只有常服(一般德军中只让女兵担任文职)。
男式常服有开领和立领两种,一般有四个兜,下配长裤。
女式常服只有两个兜,胸口的两个口袋省去了,开领,下配齐膝短裙。
5. 女士警察服装种类
可以留的,但是不能披肩,要扎起来。依据《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第十二条 男人民警察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女人民警察不准留披肩发,着装时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以及戴耳环、挂项链等首饰。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着警服在街上或其他公共场所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兜,不准搭肩、挽臂、嬉笑。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上班、执行任务和佩带武器时不准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酗酒。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接触群众,要讲究文明礼貌,尊重群众风俗习惯。在公共场所必须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执行公务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居民住宅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举止端庄,注意礼貌。依据《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警服,缀订、佩带警衔标志、领带、帽徽、肩章、臂章、警号和警种符号。第三条 人民警察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和警用标志,严禁将警服和警用标志变卖、擅自赠送或借给他人。第四条 人民警察不同制式服装、冬夏警服和毛布料警服不准混穿。人民警察着凡立丁小翻领警服,必须穿、系配发的制式衬衣、领带。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警服在街道或公共场所均视为执行勤务,遇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灾害事故等,必须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或者迅速报告附近公安机关。第六条 在机关和办公区内,除执勤、训练外,可以不戴警帽,不穿警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第七条 人民警察上班、执勤或外出工作时,除因执行不适宜着装的任务外,必须着警服。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不着警服,但已授衔并返聘继续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除外。第八条 身躯有明显伤残的人民警察和怀孕6个月以上的女人民警察可不着警服。第九条 人民警察着装应当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不准在警服外罩便服,戴围巾。
6. 女士警服穿搭
穿着、说穿、穿越、看穿、穿凿、穿行、拆穿、揭穿、穿孝、耐穿、穿札、穿扮、穿塞、想穿、方穿、穿复、穿带、天穿、穿域、穿井、穿腹、穿连、穿担、穿彻、穿窜、穿帮、穿孔、穿望、穿屋、穿穴、基本字义:
1、(会意。从牙,从穴。牙在穴中,表示穿通的意思。本义:穿通,穿破)
2、挖掘;开凿 。
3、通过、透过(空隙、空间等)
4、贯通;贯串
5、把衣、鞋、袜等套在身体相应部位上 。
7. 女士警察服装图片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七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不着装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8. 女士警服夏装
主要分为执勤服,常服,多功能服,作训服,外穿式制式衬衣等。
(一)执勤服
一般是巡逻现场或者户外工作着装。主要分为春秋执勤服、夏执勤服和冬执勤服。着装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内着制式圆领恤衫。
着春秋执勤服时,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或者警便帽。
着冬执勤服时,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栽绒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者警便帽。
着夏执勤服时,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凉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凉帽。
(二)常服
类似西服,需要穿制式衬衣打领带。一般在会议或者大型活动中或者是机关人员的工作着装。着常服时,佩戴硬质肩章、警号、胸徽;内着内穿式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
(三)作训服
作训服又称警察训练服,警用特训服等,用于巡警、特警等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追捕任务和进行训练时穿着。有春秋作训服,夏装短袖作训服,冬季作训服三种。作训服面料采用斜纹格子防刮布,手感好,透气效果佳,轻便紧凑,适应训练时战术动作的分解要求。主要特点是舒适、耐磨、抗撕裂。
99战训服符合公安部99式工艺标准,采用通用网格面料制作,特征明显,经过防尘、抗静电、防褪色特种工艺加工,特殊的处理还避免了作战时服装摩擦产生声响,具有更好的隐蔽性,较强的抗撕拉、耐磨性,可适应高强度训练及恶劣环境作战;配有可突出特警气势的臂章及胸标,并且根据作战环境的需要,臂章可随时摘卸。
(四)多功能服
多功能服分为2种:带反光条的交、巡警穿着,无反光条的,普通民警穿着。
冬多功能服,又称之为大衣中的"战斗衣"。外层为防水保暖型面料,采用防雨雪材料。其内部是可以拆卸的绒袄羊绒,保暖性强,穿着舒适。
着多功能服时,佩戴套式软质肩章和硬质警号、胸徽,内着冬执勤服或者冬常服;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或者栽绒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或者栽绒帽。
(五)外穿式制式衬衣
外着外穿式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警用服饰统一不系领带;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系制式腰带;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