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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1. 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流行病学史就是流行病学接触史,查询并要求询问内容主要包括疫区旅行居住史,类似病人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1.疫区旅行居住史:主要询问患者近期去过哪些地方。不同的流行病有不同的疫区,根据患者所患的疾病要重点询问是否有这一疾病的疫区旅居史。

2.类似病人接触史:主要询问患者近期接触过哪些人,这些人是否来自疫区,或者与患者存在相似的临床症状。

3.动物接触史:主要询问患者近期接触过哪些动物,主要用于人畜共患病的调查,如禽流感,鼠疫等。

在发生传染病时,根据传染病人的流行病学史以及相应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可以对病人进行的传染来源的推断或诊断,并可以及时切断传播链,控制传染病的蔓延。

2. 医院感染的流行病学

一。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1.病原学

是一种由甲型流感病毒的一种亚型(也称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

2.流行病学

。 1 ,传染源

主要为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鸡、鸭、鹅等禽类及野禽。 目前尚无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确切证据。

。2。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家禽分泌物和排泄物、受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水等被感染。

、3。高危人群

从事家禽养殖业者、在发病前1周内到过家禽饲养、销售及宰杀等场所者、接触禽流感病毒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为高危人群。

,4,流行病学接触史

A.发病前1周内曾到过疫点。

B.有病死禽接触史。

C.与被感染的禽或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密切接触。

D.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

E.实验室从事有关禽流感病毒研究。

3. 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目录

一、什么是流行病学调查?

就是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的调查研究。主要用于研究疾病等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从而提出合理的预防保健对策和健康服务措施。

二、需要对哪些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疫情。

(2)什么是聚集性疫情: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 2 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三、为什么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专家解读

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并通过对病例的定点治疗和对密切接触者的有效管理,防范疾病的蔓延和传播给别人。

四、流行病学调查是怎样实施的?

(1)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于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调查对象包括患者本人、诊治医生、家属和知情者等;

(3)调查方式包括询问、查阅资料等;

(4)调查内容涵盖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等;聚集性疫情还须调查病例间的联系。

4. 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包括

流行病学调查

流调,全称是流行病学调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依规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流调的目的是要搞明白:在过去一定的时间段,重点人群的行动轨迹、遇到的人和发生的事儿。为了病例或跟病例密切接触人群的健康,弄清楚暴露情况、接触情况、活动轨迹与就医情况等。寻找与传染源、传播途径有关的蛛丝马迹,理清传播链,为判定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划定消毒范围提供依据。

5. 医院感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有哪些

流行病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经过和就诊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个人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

流行病学调查是指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的调查研究。主要用于研究疾病、健康和卫生事件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通过这些研究将提出合理的预防保健对策和健康服务措施,并评价这些对策和措施的效果。

6. 开展医院感染的流行病学调查常用方法

住院病历可以通过医院的病案室,凭借相对应的证明,重新复印,相关方面的诊断证明,可以凭借病历通过诊断医生重新开具,带上身份证就行。

在该医院治疗,医院就会保存病历并建档,有了病历档案,随时可以开具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

7. 进行院内感染的流行病学调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第二十三条 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8. 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

1、在病区护士长领导下工作。

2、负责进出病区所有人员的预检及登记,对进入病区人员均应检查证件,并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出入登记。

3、负责做好预检工作物资准备,包括出入登记本、口罩、红外线体温仪或体温计、手消毒液、75%酒精等。

4、负责对新入院患者进行进入病区前的排查:查看患者有无门诊病历(可询问医生),有无病陪人核酸检测结果、CT、血常规检查及结果、《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人流行病学调查表》,未查或结果异常均不得入内。需要时上报护士长。

5、负责病陪人外出审查及出入登记管理,询问外出目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返回时再次核对时间,并督促进行手、衣服、鞋等消毒。

6、掌握病区内病人情况,包括患者、陪人总数,值班医生、护士、保洁人员及进出病区的人次数(包括患者、陪人、本病区工作人员数、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数等。每日定时向护士长上报相关信息。

9. 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的研究方法

研究”的方法包括监测、观察、假设检验、分析研究以及实验等。“分布”涉及被研究人群的时间、地区、不同人群的分析。“决定因素”指影响健康的所有物理、生物、社会、文化以及行为因素。“健康状况”包括疾病、死因、行为如吸烟、对于预防措施的反应以及健康服务的提供和使用情况。“特定人群”指的是那些有某些特征的人群,即研究所关注的人群。“防制疾病及促进健康”指明了流行病学的研究目的——促进、保护、恢复健康。流行病学曾经有过许多定义。过去50年中,流行病学的研究范围,从早期仅研究传染病扩展到研究与人群健有关的所有现象。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分为观察法和实验法两大类:

观察法

描述性研究

通过调查,了解疾病和健康状况在时间、空间和人群间的分布情况,为研究和控制疾病提供线索,为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参考。

分析性研究

通过观察和询问,对可能的疾病相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性研究主要包括病例-对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和世代研究(cohort study)(也叫定群研究或队列研究)

病例-对照研究选取一组患某病的人(病例),再选取另一组没有患某病的另一组人(对照),收集两个组人中某一或某几个因素存在的情况,再以统计学方法来确定某一因素是否和该疾病有关及其关联的程度如何。

世代研究则是选取一组暴露于某种因素的人和另一组不暴露于该因素的人,再经过一段时间后以统计学方法比较两组人患某病的情况(如肺癌),以确定某因素是否和某病有关。

一般来说,世代研究比病例-对照研究的结论较可靠,但世代研究耗时很长(如研究吸烟和肺癌的关系要数十年的时间),需要更多的资源。

实验法

将研究对象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后,在实验组实施干预措施,在对照组中不采取措施或者应用安慰剂,通过一段时间的随访后,观察各组实验结果的差异,以此评估该干预措施的效果。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该方法分为临床实验(clinical trial)和社区实验(community trial)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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